“空置房屋未入住,没有享受到物业服务,却要全额缴纳物业费,导致住户缴费积极性不高,物业公司寸步不让,双方矛盾日益突出。对未装修入住的房屋差异化收费,可以提高业主缴费积极性,也可提升物业服务精细化水平。”市政协委员崔琳说。
崔琳表示,目前,未装修房屋减免物业收费缺乏全国性的政策标准,但陕西、青海等地根据城市情况已出台不同减免标准,对物业收费进行合理减免,减轻了群众负担。
崔琳建议,我市可根据城市发展实际,合理制定未装修房屋物业费减免标准,明确申报流程,对交付超过6个月未装修且无实际居住痕迹的住宅,可按照全额物业费的70%~80%收取,具体比例结合地方实际成本进一步细化核算,设置减免期限(如最长24个月),超期后恢复全额收费,避免形成长期依赖。物业费减免工作要由行业主管部门牵头,多方讨论制定实施细则,建立听证公示等工作机制,确保工作公平公开,通过业主、物业的多方沟通,提升物业服务质量,缩短房屋空置周期,提升社区人口流动与消费活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