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现在开庭!”12月10日,在渑池县陈村乡白浪新村社区,该县法院张村法庭负责人张建光敲响法槌,一场巡回审判就此开始。对于张村法庭而言,这是一场必须“走出去”的庭审。
原告陈某和被告崔某是白浪新村社区两户相邻的居民,原告家住顶楼,被告家住二楼。原告诉至法院,称被告家放置在楼顶的太阳能多次漏水,导致其楼顶及家中卫生间受损,楼顶做防水及上瓦顶花费1万余元,要求被告承担一半费用6000余元。张村法庭受理案件后,法庭负责人、承办法官张建光便到社区了解情况,得知小区类似纠纷较多,遂决定将庭审“搬到”社区里。庭审时,法庭引导原、被告围绕各自意见进行举证、质证和辩论。整个庭审过程庄严肃穆、秩序井然。该案将择期宣判。
“第一次在家门口观看庭审,明白了对于小区建筑共有部分,不仅需要全体所有人共有共管共修,更需要共议共商,依法行使权利义务,才能维护小区的和谐美丽,增进大家共同的利益。”居民王某感慨道。庭审后,法庭结合案例向大家介绍了民法典关于建筑物区分所有权的相关规定,并发放了宣传材料,现场解答群众提问。
“我们把庭审‘搬到’社区里,希望达到‘审理一案,教育一片’的目的。”张建光表示,今后,将坚持扎实履职,不断延伸审判职能,做好矛盾纠纷源头预防、实质化解工作,做实定分止争,牢牢守住维护社会公平正义的“最后一道防线”。 (代文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