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部渠道特价烟,品牌多、优惠大……”微信朋友圈里看似诱人的广告背后,却是有人无视法律,贩卖伪劣卷烟。近日,小李(化名)就因为在微信朋友圈里售卖香烟,被义马市检察院依法以非法经营罪提起公诉。
“只要你做我的代理,在微信朋友圈里发香烟的图片和信息来推销,我来帮你发货,你直接就能赚钱了。”2021年,小李在某网站发现一个卖烟的微信号,上面的广告让小李十分心动,几经沟通,小李开始“代理”一些外烟和电子烟。他每天在微信朋友圈上传香烟照片,每条烟加价5元至30元不等。收到订单后转发上线,让其代为发货。2023年年底,某地烟草专卖局工作人员在快递点查获两个疑似包裹,经鉴定,均为小李代发的假冒注册商标伪劣卷烟。
义马市检察院高度重视,选派检察官提前介入,准确引导侦查机关收集、固定电子数据,查清聊天记录、物流单据和转账资金走向等关键信息,确保侦查质量。经审理查明,2021年下半年至2024年4月,小李在无烟草专卖零售许可证的情况下,通过在微信朋友圈销售非正规渠道来源的卷烟和电子烟,共牟利5.5万元左右。经法院审理,今年10月,以非法经营罪判处小李有期徒刑三年,缓刑四年,并处罚金。 (曹雁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