出租、出售、出借手机ID账号给他人,并以此获利,是否存在法律风险?答案是明确的,这种行为可能涉嫌帮助信息网络犯罪活动罪,甚至有人因此获刑。
基本案情
张三在某软件上看到其他用户发布可以通过出租手机ID账号获利的方法后,便与对方取得联系,并就出租时间和租金达成一致。随后,张三找到朋友李四一起加入,两人分工合作,张三负责购买手机ID账号并绑定手机号,李四则负责将已绑定好的手机号及验证码发送给对方,并统计使用手机ID账号的时长,以便张三与上家联系并收取费用。最终,两人非法获利共计5800元。不法分子利用张三、李四等人提供的手机ID账号,通过手机的“FaceTime通话”功能,拨打诈骗电话,涉案五起,诈骗金额共计379219元。
法院审理
法院经审理后认为,被告人张三、李四的行为已构成帮助信息网络犯罪活动罪,均依法判处有期徒刑8个月,并处罚金1万元。对已扣押的被告人张三的违法所得人民币5800元予以追缴,由扣押机关上缴国库。对已扣押的作案工具被告人张三的6部iPhone6s手机及3张手机卡予以没收,由扣押机关依法处理。
法官提醒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八十七条之二第一款“明知他人利用信息网络实施犯罪,为其犯罪提供互联网接入、服务器托管、网络存储、通讯传输等技术支持,或者提供广告推广、支付结算等帮助,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罚金。”
手机ID账号是手机系统中相对唯一的编码,相当于“身份证”,群众切勿因小利小惠出售或者出借自己的手机ID账号,一旦被不法分子利用,将会成为犯罪分子的帮凶,被依法追究法律责任。投屏、共享或分享手机屏幕意味着对方可以实时看到你的手机屏幕内容,包括输入的银行卡账号、密码以及验证码等内容。若平时不使用“FaceTime通话”功能,可直接关闭,或通过设置复杂的密码,并开启“二次验证”防止个人信息泄露,保障资金安全,以免落入不法分子的圈套。 (市普法办供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