见证服务是国家政策文件中赋予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的一项重要服务职能,是提升公共资源交易服务质效的重要内容,也是推进公共资源交易领域清廉建设和优化营商环境的重要突破点。近年来,三门峡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积极发挥公共资源交易见证工作主体责任,围绕公共资源交易“数字化”见证进行探索与实践,推进公共资源交易与互联网深度融合,着力构建公正、规范、高效、廉洁的公共资源交易平台,优化招投标领域营商环境,更好服务交易各方主体,助力经济社会发展。
强化规章制度供给
全覆盖见证内容
按照公共资源交易相关法律法规,结合见证工作实际,三门峡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紧紧围绕公共资源交易见证流程、见证对象、见证事项,将见证服务全面梳理,建立健全对应的见证服务原则、理念、机制、流程、服务及评价标准,出台见证流程规范、项目进场受理登记服务规范、组织开标操作规范、评标现场见证服务规范、电子交易见证书服务规范等50余项标准规范,形成了全过程、全类别、全要素的全覆盖式数字见证体系,开辟数字化见证新模式。一是见证对象全覆盖。即参与公共资源交易活动的各方交易主体,包括招标人(采购人、出让人、委托人、转让人)、投标人(供应商、竞买人、受让人)、社会代理机构、评标(评审)专家等,均是该中心开展见证服务的见证对象。二是交易过程全覆盖。从项目登记到电子档案归档,实现公共资源交易项目立项、招、投、开、评、定、签、履约全过程各环节见证。三是交易要素全覆盖。对公共资源交易涉及的人、事、物、工具等所有要素进行见证,将见证服务范围覆盖全交易要素,确保见证无遗漏。(下转第四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