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记者葛洋 通讯员赵迎春 李加)近日,家住卢氏县沙河乡寨子村的村民听闻该乡卫生院推出家庭病床服务后,便提出建床申请。原来,他的老伴张秀芹两年前因急性脑梗塞引起一侧肢体活动受限,由于偏瘫后,未按照医嘱规律服药、进行规范的康复训练,导致病情加重,生活无法自理。
收到申请后,该院医护人员随即入户评估,调查后发现,张秀芹老人患有脑瘫,老伴年迈,行动不便,子女居住较远,符合在家住院条件,便为其进行建床,并提供相关诊疗服务。张秀芹老伴激动地表示:“这种看病模式不用交住院费用,通过上门医生的‘设备包’,就可以直接检查,服务周到,医保还能报销,真是‘救了大急、帮了大忙’了。”自此,张秀芹老人便成为家庭病床服务改革受益的又一患者。
据悉,家庭病床服务是指对需要连续治疗,但因本人生活不能自理或行动不便,到医疗机构就诊确有困难,需依靠医护人员上门服务的患者,在患者家中或长期居住场所设立病床,由指定医护人员定期查床、治疗、护理的一种医疗卫生服务形式。这种就医服务使患者在熟悉的环境中接受治疗和护理,既有利于促进病人的康复,又可减轻家庭经济和人力负担。服务对象主要为“脑血管意外瘫痪需进行康复治疗的;长期卧床并发呼吸、泌尿、消化等系统感染或压力性损伤;需要长期吸氧或者使用无创呼吸机的严重慢性肺部疾病(含慢性阻塞性肺病、反复气胸等);糖尿病足患者,糖尿病或其他疾病合并肢端坏疽;骨折牵引固定且长期卧床;处于疾病终末期需支持治疗的;符合住院指征的65岁以上合并多种慢性病需规律治疗、到医院就诊确有困难的”七类患者。患者家属准备好身份证、医保卡原件和申请所需其他资料(二级以上医疗机构提供的一年内所患疾病住院病历复印件及诊断证明,或连续六个月内的门诊病历或对诊断有意义的检验检查报告单),到就近的乡镇卫生院或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即可申请。
据悉,去年以来,卢氏县紧抓全省便民利民微改革和全市家庭病床服务改革试点机遇,迅速成立由县委常委和县政府分管副县长为组长,县委改革办、卫生健康委、医保局等相关单位负责同志为成员的领导小组,组织专业力量,结合实际,研究出台了《卢氏县家庭病床服务试点工作方案(试行)》,试点选取城关镇、东明镇等6个乡镇卫生院先行先试,推动两个县域医共体牵头医院成立家庭病床管理中心和质控小组,依托医共体牵头医院优势资源,同中国国际投资促进会合作引入信息化设备,结合“行走的医院”就医模式,累计完成建床、撤床30余人次,一批长期卧床不起的患者居家得到医护,取得了良好成效,形成了“卢氏经验”,拟于近期在该县全面推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