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 近日,在湖滨区检察院,一则涉及拒不支付劳动报酬的案件得到圆满解决,10余名劳动者顺利拿到拖欠多年的工资。
2015年11月,湖滨区一所教育培训中心开业,但好景不长,第二年该培训中心就因经营不善倒闭。“本以为老板把工资结算完能好聚好散,没想到老板一直以各种理由拖欠工资。”该培训中心员工表示。无奈之下,10余名员工到三门峡市劳动保障监察支队反映情况。劳动保障监察部门责令该培训中心老板王某支付被拖欠员工的工资,王某逃匿。
今年年初,经三门峡市公安局湖滨分局会同湖滨区检察院提前介入,提出引导取证意见,该案件检察官积极向犯罪嫌疑人王某做思想工作,告知其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相关规定,侵犯了劳动者获得劳动报酬的基本权利,已涉嫌拒不支付劳动报酬罪。随着检察干警耐心释法明理,最终,王某如数支付员工工资。取得员工谅解后,检察机关决定对王某不起诉。
拒不支付劳动报酬罪是典型的“小罪名、大民生”,依法惩处“恶意欠薪”行为,有效解决并根治“恶意欠薪”,关乎民生民利、社会稳定、家庭和谐。湖滨区检察院有关负责人表示,将继续推进“检护民生”专项行动,持续加大对重点人群的保护力度,着力解决群众身边的急难愁盼问题。 (黄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