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 10月23日,灵宝市检察院就韩某拒不支付劳动报酬案召开公开听证会,特邀来自三门峡市的人民监督员以及来自灵宝市的人大代表、政协委员等作为听证员列席听证,公安机关侦查人员、值班律师、受害职工代表、犯罪嫌疑人韩某参加听证会。
听证会上,承办检察官介绍了本案案情、法律适用以及拟处理意见。经查,2019年12月,深圳市瑞馨医疗连锁有限公司收购灵宝市友好医院有限责任公司(已注销,以下简称友好医院),犯罪嫌疑人韩某担任友好医院法人,后公司因经营不善资金链断裂,韩某在未支付公司陈某、张某等8名职工2021年1月至2022年1月共计35.5828万元工资的情况下滞留深圳,拒不支付职工劳动报酬或协商解决问题。2022年9月8日,经灵宝市人社局责令限期支付后,韩某仍未支付职工工资且未到场配合调查。
另查明,2023年12月18日,韩某经民警联系后自行向灵宝市公安局金城派出所投案,经双方结算,韩某支付陈某、张某等8名职工劳动报酬35.5828万元,取得8名职工谅解,并在到案后缴纳灵宝市人社局劳动保障监察行政罚款1.8万元。
听证会上,犯罪嫌疑人韩某认罪认罚,并表示经过检察官的法律教育,认识到自己不应当采取逃匿的方式逃避支付工人工资,同时会积极接受并履行公安机关和人社部门的后续处理。参会人员对韩某进行了发问,并均发表了意见和建议。经过与会人员讨论和评议,一致同意检察机关拟作出的相对不起诉意见。
随后,检察官进行了释法说理,并对韩某进行法律教育,希望其改过自新,学法、知法、守法、用法。会后,检察机关将参考与会人员的意见和建议,依法作出处理决定。 (孙海龙 刘春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