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 为落实省、市《关于落实开展助产技术医疗机构基本标准及助产技术服务人员资格考核标准的通知》文件要求,进一步规范《出生医学证明》的签发、使用和管理,加强对辖区各助产机构的监管,强化风险意识,10月12日,湖滨区卫生健康委妇幼股联合区妇幼保健院对辖区内助产机构开展专项督导。
本次督导采取实地查看、查阅资料、现场提问等方式,围绕国家卫生健康委印发的《开展助产技术医疗机构基本标准》及《出生医学证明》第二季度督导中发现的问题等内容开展。
通过此次专项督导检查,湖滨区规范了辖区助产机构基本标准,提高了助产服务质量,确保了助产服务可及性,同时,进一步增强了签发机构对《出生医学证明》管理重要性的认识,增强了工作人员的法律意识和责任意识,提升了湖滨区《出生医学证明》管理和签发的规范性,切实保障了湖滨区母婴安全,推进湖滨区妇幼健康事业高质量发展。 (雒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