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 “咱们厅‘三个规定’记录是怎样填报的?”10月10日,卢氏县人民法院督察室对各部门“三个规定”执行情况进行常态化监督检查。
近年来,卢氏县人民法院把落实“三个规定”(《领导干部干预司法活动、插手具体案件处理的记录、通报和责任追究规定》《司法机关内部人员过问案件的记录和责任追究规定》《关于进一步规范司法人员与当事人、律师、特殊关系人、中介组织接触交往行为的若干规定》)作为加强日常监督管理、推进党风廉政建设的重要抓手,强化督导提示、督办跟踪、督察问责,筑牢公正司法“防火墙”。
抓自身建设,当好“领头雁”。将“三个规定”贯彻落实情况纳入党组重大议程日程和重大请示报告事项,定期研究,每月公布记录填报情况,重点通报班子成员、员额法官填报情况;领导班子成员在年度生活会、组织生活会、述职述廉会上报告本人及所分管部门执行“三个规定”的情况。
抓学习教育,拧紧“总开关”。通过党组会议、党支部会议、业务培训等多种形式,深入学习“三个规定”及配套制度规定,不断深化教育引导,引导全院干警将“三个规定”内化于心、外化于行,让有问必录成为习惯,让拒绝过问成为规矩,让循法而行成为自觉。
抓约谈提醒,打好“预防针”。加强常态化监督检查,建立周提醒、月通报、季约谈的督导工作机制,对落实不力、不实,“零报告”突出的部门加强督促提醒,督促干警及时填报,做到“有问必录,应报尽报”。深入开展以案促改工作,使干警真正在思想上警醒、行动上自觉。 (李铁军 吕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