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 8月下旬以来,针对群众反映的城区不文明养犬等方面突出问题,三门峡市人大常委会执法检查组以“点穴式”监督方式,对《三门峡市文明行为促进条例》(以下简称《条例》)中“文明养犬”规定的贯彻执行情况开展全面检查。
广泛征集意见。市人大常委会通过官方网站、微信公众号等媒体平台发布执法检查公告,面向社会公开征集促进文明养犬工作的意见建议,引导公众参与监督。向各级人大代表、各行业干部职工和群众发放调查问卷,重点了解社会各界对“文明养犬”规定、法律责任的知晓度及遵守执行等情况。
听取工作汇报。检查组听取市公安、城管、农业农村、司法、市场监管等职能部门关于履行法定职责、贯彻实施“文明养犬”规定的工作汇报,全面深入了解有关工作情况、存在的困难问题、下步打算和建议,为有针对性地开展检查奠定了基础。
开展实地检查。检查组以现场查看、走访询问、抽查暗访等方式,先后深入市直有关单位及湖滨区、陕州区、经济开发区、市城乡一体化示范区的养犬管理办证服务大厅、流浪犬只收容站、街道、社区(住宅小区)、宠物医院、商场、街区、文体广场等场所,督导职能部门执法队伍建设、工作经费落实、履行监管责任、宣传氛围营造,以及公民自觉遵守法规、接受不文明行为劝导等情况。
组织座谈交流。座谈会上,基层相关职能部门、街道、社区等负责同志介绍了有关工作职责及落实情况,群众代表交流了日常文明养犬规范、对不文明养犬行为引导的意见建议,检查组成员就《条例》的深入贯彻执行、如何处理不文明养犬行为、着力加强犬只免疫管理及流浪犬处置等提出了工作思路和改进意见。
普法宣传教育融入全过程。检查组要求各职能部门整理“文明养犬”条款、罚则和禁养犬只名录等,印制宣传单,向群众发放宣讲、答疑解惑,并借机劝导不文明养犬行为,将普法宣传教育贯穿执法检查全过程,提升全社会法治观念。
检查组表示,将认真梳理检查情况形成执法检查报告,提请市人大常委会审议,并跟踪监督审议意见办理情况,督促市政府及相关职能部门加强协作联动,形成工作合力,推动《条例》深入贯彻实施,促进公民文明养犬意识持续提升,为营造洁净和谐生活环境、建设文明城市贡献人大力量。 (李珣 郭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