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 近日,三门峡市湖滨区人民法院联合山西省运城市平陆县人民法院,执行一起租赁合同纠纷,顺利将钢管、扣件、顶丝等租赁物返还给申请执行人,及时维护胜诉方的权益,切实解决异地执行难的问题。
2021年10月16日,申请执行人三门峡市某设备租赁站与被执行人山西某建筑工程有限公司以及王某某等四人(共同承租方)签订《建筑施工物资租赁合同》一份,约定由被执行人租赁三门峡市某设备租赁站的钢管、扣件等材料,指定工地为山西省平陆县某三期工程。由于被执行人未按照期限支付租金,双方发生纠纷,后湖滨区人民法院依法判决解除双方签订的合同,由王某某返还三门峡市某设备租赁站租赁物扣件19700个、钢管39729.1米、钢管接头1630个、顶丝2400套,山西某建筑工程有限公司承担连带责任。判决生效后,被执行人一直未履行义务,三门峡市某设备租赁站遂向湖滨区法院申请强制执行。
在执行过程中,执行干警依法向被执行人王某某等送达执行通知书、限期交付通知书等法律文书,王某某逾期未主动返还。因执行标的物位于山西省平陆县,执行干警经现场勘查后发现拆除钢管、扣件等材料工程量巨大,无法在短时间内强制执行完毕,异地执行难度较大,需要获得当地相关部门的支持。
为最大限度保障申请人的合法权益,湖滨区人民法院根据案件类型特征、执行现场情况、被执行人反映情况进行分析研判、合理调整执行方案。同时,积极启动关中平原城市群执行联动机制,与平陆县人民法院取得联系,在该院的协助下,组织工人到现场拆卸租赁物。两院干警、公证人员、现场施工人员克服困难,历时6天将30666米钢管、1991套顶丝、12640个扣件,1201个钢管接头(价值50万元)拆卸完毕,现场清点后交付给三门峡市某设备租赁站。
(李奇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