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 近日,农民工郝某在收到拖欠多日的工资后激动地说:“非常感谢检察官的帮助,没有你们的支持,我这笔工资不知何时才能要回来……”
据了解,郝某曾在渑池县某装修项目工地务工,完工后,他的劳务费6500元被拖欠半年多,郝某多次向雇主讨要劳务费无果。在渑池县检察院举行的一次普法宣传活动上,郝某了解到检察院的“民事支持起诉”工作政策后,来到检察院寻求帮助。接到郝某求助后,该案承办检察官卢旭光审查了解到郝某从农村到县城务工,无固定经济收入,法律知识欠缺,属于诉讼能力不足的弱势群体,符合民事支持起诉的条件。随后,他全面了解案情,仔细分析案件法律关系,并收集相关证据材料,依法向法院提起支持起诉,要求雇主支付郝某的劳务费。在检察机关的有力支持下,法院受理此案后,依法判决雇主支付郝某的劳务费6500元。
近年来,该院积极探索建立“诉前调解+支持起诉”“支持起诉+跟进监督”“支持起诉+司法救助”等工作模式,不断强化“民事支持起诉”职能,切实维护弱势群体合法权益,用心用情解决群众急难愁盼问题。2023年以来,该院办理了多起农民工讨薪、抚养费纠纷等案件,全部作出支持起诉决定,涉及金额累计达30.5万元,为弱势群体提供了及时有效的法律支持,不断擦亮能动检察“人民性”底色。 (邵俊娜 王爱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