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 “感谢你们给我孩子一次改过自新的机会!”日前,在卢氏县检察院召开的一起未成年人盗窃案件不公开听证会上,小范(化名)的父亲拉着检察官的手激动地说。
2023年1月12日凌晨,小范与3名同伴通过打砸车窗,盗窃了两辆车内的财物,共盗取现金8000元、数箱名酒和两条香烟。后经卢氏县价格认定中心认定被盗烟酒价值人民币15356元。被盗现金及烟酒共计23356元。
案发后,小范家属分别赔偿两个车主2000元和30000元,并获得两位被害人谅解。该案承办检察官马玲玲在调查中得知,小范在某技术学院学习汽修专业,因受伤办理休学。案发时,他正处于在家养伤期。在与小范的接触中,马玲玲发现他对人有礼貌、守规矩,社会关系简单,无犯罪前科。“此案中,小范属从犯,且为未成年人,我院拟对其作附条件不起诉决定。”马玲玲表示,此案中,犯罪嫌疑人杨某某因涉及其他案件,作另案处理。其他两名同伴因未达到刑事责任年龄,免予刑事处罚。
为保护涉罪未成年人隐私,帮助小范改过自新、回归社会,该院举行不公开听证会,邀请人大代表、政协委员、人民监督员担任听证员,公安机关办案民警、涉罪未成年人及其法定代理人、辩护人参加听证。
听证会上,检察官详细介绍了基本案情、证据及处理意见、理由和法律依据。结合全案事实与证据,犯罪嫌疑人系未成年人,主观恶性不大,案发后认罪悔罪,经听证员认真评议,一致同意检察机关的处理决定,同时对涉罪未成年人以后的学习生活提出殷切希望。
“适用附条件不起诉并不是案件的终结。”马玲玲说,该院为小范设置了6个月考察期,制定精准帮教措施,全力帮助迷途少年重回正轨。 (本报记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