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记者刘晨宁)“感谢检察院及时救助,让我们一家人渡过难关。”近日,拿着检察官送来的9000元司法救助金,受害人范某某连连表示感谢。
2021年11月22日6时许,汪某在灵宝市西阎乡北贾村香菇市场给其兄烘干香菇时,因操作不当引起火灾,将范某某等11名受害人的冷库及设备、香菇、塑料筐等财产烧毁,过火面积1700余平方米,造成经济损失87.5万元。
2024年2月,灵宝市检察院刑事检察部门在办理汪某失火案中发现,范某某等11名受害人均未收到任何赔偿,遂将线索移交该院控申部门,控申部门坚持一体履职,立即启动司法救助审查程序。经调查核实,受害人范某某的丈夫和儿子系退役军人,其本人患有脑梗,需长期服药,其丈夫失火前长年患病卧床不起,失火后病情加重已不幸去世,其儿子外出务工,范某某是空巢老人,每年的香菇收入仅可勉强维持日常开支,建设香菇大棚的贷款和当年投入菌包的5万元贷款尚未偿还,本次火灾造成范某某家7万余元财产损失,让本不富裕的家庭更加拮据。该院决定对范某某启动救助程序,综合考虑受害人的实际损失、家庭经济状况等情形,决定给予范某某司法救助9000元,为其纾急解困。
此外,该院还协调联络该市退役军人事务局、民政局、乡政府、医疗机构等,对范某某和其儿子开展综合帮扶,同时为范某某提起附带民事诉讼提供法律帮助,持续跟进法院民事判决及执行情况,帮助其尽快拿到赔款,切实维护军人军属权益。
以案为鉴,该院坚持纵深推进“检护民生”工作,针对火灾造成受害人未获赔偿问题,该院根据申请情况综合调查核实,决定给予另外5名受害人司法救助共计4.15万元;针对办案中暴露的香菇烘焙易引发火灾隐患问题,该院协调消防部门深入周边村镇,面向香菇种植户开展防火宣传,增强防火安全意识,帮助村民掌握各种灭火器具的使用方法,有效消除生产安全隐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