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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07月18日 星期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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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市1%失业保险费率政策延至2025年年底
作者:    来源:中国三门峡网 - 三门峡日报

    本报讯 7月15日,记者从市人社部门获悉,河南省人社、财政、税务三部门联合印发《关于延续实施失业保险援企稳岗有关政策的通知》,推出一揽子阶段性、组合式失业保险援企稳岗政策举措,支持企业稳定岗位,兜住、兜准、兜牢民生底线。其中,明确阶段性降低失业保险费率至1%(单位部分0.7%、个人部分0.3%)的政策延续实施一年,执行期限至2025年12月31日。

    据介绍,延续实施失业保险稳岗返还政策,参保企业足额缴纳失业保险费12个月以上,上年度未裁员或裁员率不高于上年度全国城镇调查失业率控制目标5.5%,30人(含)以下的参保企业裁员率不高于参保职工总数20%的,可以申请失业保险稳岗返还。大型企业按照企业及其职工上年度实际缴纳失业保险费的30%返还,中小微企业按照60%返还。稳岗返还资金可用于职工生活补助、缴纳社会保险费、转岗培训、技能提升培训等稳定就业岗位以及降低生产经营成本支出,用人单位应建立失业保险稳岗返还资金使用台账备查。社会团体、基金会、社会服务机构、律师事务所、会计师事务所、以单位形式参保的个体工商户等六类市场主体参照实施。

    我市相关部门将指导劳务派遣单位主动申请稳岗返还资金,并按规定及时拨付和使用资金,避免出现滞留问题。对涉及被派遣劳动者的部分,指导劳务派遣单位全额拨付给实际提供岗位并承担工资和社会保险费的用工单位。其中,派遣到机关事业单位的劳动者不在稳岗返还政策覆盖范围之内。对涉及其余自有员工部分,由劳务派遣单位全额享受。

    此外,存在失业保险欠费的参保单位,足额补缴欠费后,以2023年实际缴费为返还基数享受稳岗返还政策,补缴的历史欠费、滞纳金不列入返还基数。(本报记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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