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 近日,渑池县法院仰韶法庭成功调解一起装饰装修合同纠纷的案件,将矛盾化解在基层,不仅减轻了当事人的诉累,也实现了案结事了人和。
原告与被告签订装修合同,后因装饰装修工程的质量、进度及款项支付等问题产生严重分歧,双方各执一词,矛盾激化。案件诉至法院后,渑池县法院承办法官从维护社会和谐稳定的角度出发,决定采取调解方式化解纠纷。
在调解过程中,双方当事人情绪激动,言语激烈。承办法官及时安抚当事人情绪,充分听取双方意见和诉求,耐心细致地分析案情,寻找双方利益的平衡点。通过多次沟通协商,双方分歧逐渐缩小,承办法官又引导当事人换位思考,并积极运用法律知识和审判经验,向双方当事人阐明各自的法律权利和义务,帮助他们理性对待纠纷。
经过不懈努力,双方达成一致意见,被告装修公司自愿扣减5000元的装修款,原告表示同意。此案的成功调解,不仅有效化解了社会矛盾,维护了当事人的合法权益,也彰显了人民法院在司法实践中始终坚持“调解优先、调判结合”的工作原则。 (张惠贤 代文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