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 “不到一个月,我与学校的劳动争议就得到了解决。多亏了湖滨区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日前,市民杨某在签署调解协议时真诚地表示感谢。
近日,湖滨区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受理了一起劳动争议案件。申请人杨某在湖滨区某教育培训学校从事教学工作,在工作期间该学校既未与申请人签订劳动合同,也未依法为申请人缴纳社会保险,于是杨某向湖滨区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提出仲裁申请。
湖滨区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受理该案后,运用双方“面对面”诉缘由和“背靠背”单独沟通疏导情绪相结合的方式,缓和双方矛盾。同时,考虑到目前教培行业经营困难以及杨某维权成本高等问题,仲裁员决定采取以调解为主的方式高效化解矛盾纠纷。最终在仲裁员的不懈努力下,双方达成调解协议,该教育培训学校同意支付杨某3万元。双方当事人对调解结果均表示满意,案件达到案结、事了、人和的效果。
事后,仲裁员又耐心向该教培学校负责人科普了一些合法用工小知识和规范用工注意事项。 (王金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