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 近年来,湖滨区农业农村局以推进乡村振兴战略实施为总抓手,以农业供给侧结构性改革为主线,积极培育新型农业经营主体,按照“强龙头建基地、创品牌拓市场、补短板促融合、稳粮食保供给”的工作思路,着力培育发展新型农业经营主体,有效激发了农业农村发展新动力、新活力,为推进全区乡村振兴事业打下坚实的基础。
龙头企业兴,乡村产业旺。农业龙头企业作为农业产业化发展的“领头雁”,通过产销对接、技术帮扶、提供就业、生产要素入股等多元化的方式,与农民构建紧密利益联结机制,把产业链有机地嵌入乡村,让农民在不同节点参与产业链共建,实现收益共享。截至目前,全区共培育省级农业产业化重点龙头企业1家,市级农业产业化重点龙头企业13家,涉及种植、养殖、农副产品初加工、仓储物流、全产业链标准化发展等多个领域。
新型农业经营主体,推动高质量发展。该局深入实施新型农业经营主体提升行动,出台管理办法,制定认定标准,细化工作举措,进一步规范国家、省、市、县(区)四级农民合作社、家庭农场创建活动,以内强素质、外强能力为重点,突出抓好农民合作社和家庭农场两类农业经营主体发展。通过政策引导、示范引领,使农户由分散经营向适度规模经营转变,推进农业产业化经营,增加农民收入。截至目前,全区有家庭农场24家,农民专业合作社76个,村级股份经济合作社48个。2023年度培育新型农业经营主体15家,为加快推进农业农村现代化,实现小农户和现代农业发展有机衔接注入强劲活力。
加强新型经营主体建设,用心用情精准服务。积极开展“千员带万社”行动,常态化指导并解决经营主体在发展中遇到的问题,不断提高管理服务水平。并对市级以上龙头企业生产经营情况进行动态调度,为企业搭建优质推介展销平台,推动湖滨农特优新农副产品的品牌发展。同时,做好家庭农场“一码通”赋码、记账软件推广工作,提升其规范运营和管理服务信息化水平,实现家庭农场直接获客,助力新型农业经营主体高质量发展。 (段松波 张增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