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记者葛洋)日前,我市开启持续的高温“烘烤”模式。为切实加强高温天气劳动者权益保障,近日,市人社局印发通知,要求高度重视高温天气劳动保护工作,督促用人单位落实防暑降温工作主体责任,保障高温天气下劳动者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
严格执行夏季高温天气作业时间规定。用人单位要结合作业特点和具体条件,合理安排和调整劳动者高温天气工作时间。
落实高温津贴。按照规定标准和形式发放高温津贴,纳入用人单位工资总额,不得因发放高温津贴而降低劳动者工资。因高温天气停止工作、缩短工作时间的,用人单位不得扣除或降低劳动者工资。
完善防暑降温措施。用人单位要在高温天气户外工作场所、高温工作场所配备必要的防暑降温设备设施,为从事高温天气作业的劳动者提供符合要求的个人防护用品、防暑降温饮料、保健用品等,营造安全舒适的工作环境。
我市各级人社部门将加大高温天气用工指导和执法检查力度,对用人单位违反规定安排职工露天作业、不依法支付高温津贴等行为依法严肃查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