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记者梁如意)6月19日,记者从市交通运输局了解到,即日起至12月底,市交通运输局在全市开展出租汽车市场突出问题专项整治行动,加大我市出租汽车市场执法和监管力度,集中整治各类违法违规经营行为,探索优化改进监管措施。
此次专项整治行动重点为:未取得巡游出租汽车经营许可,擅自从事巡游出租汽车经营活动;未取得网络预约出租汽车经营许可证或者网络预约出租汽车运输证,擅自从事或者变相从事网络预约出租汽车经营活动;巡游出租汽车拒载、议价、途中甩客或者故意绕道行驶;不按照规定使用计程计价设备、违规收费;网络预约出租汽车聚合平台未在当地取得网络预约汽车经营许可的公司,或者提供服务的驾驶员、车辆未办理相应网络预约汽车许可;违反规定巡游揽客、站点候客;不按照规定使用文明用语,对举报、投诉其服务质量或者对其服务作出不满意评价的乘客实施报复等17项违法违规经营行为。
专项整治行动期间,全市交通运输执法机构、道路运输部门将系统梳理辖区非法营运高频点位,汇总形成执法严管点位清单,及时调整流动巡查重点,摸排车辆运行规律,实行专案专办,集中清理打击一批“黑出租”“黑租客点”。“12328”服务监督电话接到涉出租车整治重点内容的群众投诉举报信息,一律同步转交同级执法机构和道路运输部门分别处理、汇总反馈,重要投诉举报线索提级督办。执法机构迅速调查核实,严格依法实施行政处罚,并落实举报奖励政策。道路运输部门督促企业建立完善投诉举报制度,落实企业管理制度相应的惩戒措施。道路运输部门加强对出租汽车市场日常监督管理,通过执法案件信息抄告、“12328”投诉举报、信息化监管平台等渠道,筛查分析违法数量较多、服务质量偏低的企业和从业人员,开展行政约谈,将企业投诉举报制度落实情况和违法违规行为纳入质量信誉考核体系,并与出租汽车行业服务质量考核奖补资金挂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