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 1月18日,在灵宝市人民检察院的监督和帮助下,11名在灵宝务工的洛宁籍务工人员历经一年多时间,终于讨回了12万元“血汗钱”。
2021年11月,董某某承揽由河南六建中标的位于灵宝市北区的碧桂园小区外墙维修工程,由于工期紧、要求高,董某某委托席某某招工。席某某很快找到在灵宝务工的洛宁籍杨某某等11名工人,约定报酬为每人每天450元。工程于2022年1月完工,经结算,董某某给杨某某出具劳务款结算单一份,证明欠杨某某等11名工人劳务款17.625万元,承诺2022年1月15日前结清,席某某作为担保人为该笔劳务款提供担保。
但过了结算期限后,杨某某等人多次催要,席某某仅支付5.5万元,剩余12.125万元迟迟未予支付。杨某某多方求助无果,遂抱着试试看的心态,来到灵宝市人民检察院求助。该院受理后认为,杨某某的起诉理由正当,符合法律规定,应予支持,检察官指导其修改诉状,查找法律依据,固定相关证据,果断支持其提起民事诉讼。
2022年11月25日,在灵宝市人民法院的主持调解下,双方当事人自愿达成如下协议:董某某于2022年11月30日之前支付杨某某等11名农民工劳务费12.125万元,并汇到指定账户。
今年1月10日,灵宝市人民检察院在回访中了解到,杨某某还未拿到劳动报酬,便监督法院加大执行力度,督促河南六建、董某某履行支付义务。1月18日,务工人员终于拿到12万元劳务费。 (王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