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真是没想到,短短几天我们这案子就结了,我们代表公司全体员工向法院深表感谢!”11月26日,河南金渠黄金股份有限公司负责人将一面印有“公正高效,护航企业新发展;履职尽责,助力营商新动能”的锦旗送到湖滨区法院,感谢法院维护了企业的合法权益,赞誉法院公正高效化解矛盾纠纷。
自2017年起,住所地在湖滨区的河南金渠黄金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金渠黄金公司”)与山东烟台莱州市的王某先后订立有多份供货合同,王某从金渠黄金公司处购买超硬材料产品,货款定期结算。2020年底,经双方结算,王某尚欠货款17.99万元。经催要迟迟不予支付,金渠黄金公司于11月17日将王某诉至湖滨区法院,请求依法判令王某支付货款及逾期利息。
案件关涉企业利益和营商环境,湖滨区法院高度重视。该院党组书记、院长杜晓河要求院领导结合当前湖滨区开展的优化营商环境“局长(主任)走流程”和“我为群众办实事”实践活动,全流程、全环节、全要素实地参与执法办案工作,精准查找为企业为群众服务中的堵点和难点问题,并积极采取有效措施切实破解难题,加快办案节奏,提高企业群众满意度,不断推动辖区营商环境提升。
11月18日,该院常务副院长赵光辉即与干警一同前往原告企业实地走访,与企业相关人员座谈了解情况,并多方联系被告王某。根据所掌握案情,认为案件符合诉前调解条件,随即制定了调解方案。
视频连线、云端调解、线上签字、当场确认……11月22日,湖滨区法院采用视频连线的方式对该案进行调解,最终促使双方达成调解协议:被告于2022年12月28日前分批支付原告货款17.99万元,任何一笔逾期,原告有权对剩余款项申请强制执行;原告自愿放弃利息诉求。至此,这起货款纠纷得到圆满解决。
(方正 张传新 王卫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