暑假安全“警示课”:
□特约撰稿 屈灵合
暑假,是青少年探索世界的黄金期,更是安全与法律的“考场”。自由奔跑的青春,需要规则护航,更需要智慧的守护。近期,三门峡发生的真实案例,为我们敲响警钟——一时的“小任性”或“侥幸心”,可能带来无法挽回的后果!这份暑期安全“警示录”,请三门峡的每一位青少年务必牢记心间。
“顺手牵羊”贪小利 属于盗窃行为
警示一:
日前,渑池县一男孩抱着“偷拿瓜农几个西瓜、骑辆没锁的车不算大事”的想法,连续实施盗窃,最终吃下了自己酿的苦果。
因其未满14周岁,渑池县公安局城关派出所依法作出不予处罚决定,但对其进行了严厉的批评教育,并责令家长严加管教。他或许觉得“东西不值钱”,但“不告而拿即为偷”是法律的铁律,任何未经允许占有他人财物的行为,都是违法的盗窃行为。
警方警示:“勿以恶小而为之。”再小的财物也属于他人,守住“不伸手”的底线,是走向光明未来的第一步。未成年不是“护身符”,每一次错误都可能留下人生污点,影响未来。家长必须切实履行监护职责,加强法治教育,引导孩子树立正确的价值观和财产观。
警示二:
少年赌气离家 “任性之旅”不可取
灵宝市一名少年因家庭矛盾赌气出走,急坏了家人。灵宝市公安局尹庄派出所接警后投入大量警力,多方联系才将其安全找回。青春期叛逆行为可以理解,但离家出走是极其危险且不负责任的行为。
警方提醒:孤身在外的未成年人极易成为不法分子的目标,也面临交通意外、迷路、饥饿、疾病等重重风险。你的“任性出走”,家人会陷入无尽的担忧和痛苦,公安机关也得调动宝贵警力资源进行搜寻,浪费了公共资源。
远离危险水域 警惕溺水事故发生
警示三:
7月10日,义马市一名小学生在野外堤坝玩耍时不慎落水。义马市公安局民辅警、应急救援人员及热心群众全力协作,紧急施救才惊险救回一命。
暑期炎热,“野水”诱人,但野外水域是隐形的“杀手”——暗流、漩涡、水草缠绕、湿滑陡岸、深不可测的坑洞都是夺走青少年生命的“头号杀手”。
警方呼吁:玩水请到正规泳池,并且有具备救护能力的成年人全程陪同监护。请远离野外危险水域,禁止“野游”。
马路不是“游乐场” “耍酷”骑车是违法
警示四:
暑假里,有些同学为骑电动车“兜风”,偷偷改装、超速行驶、违规载人甚至在道路上“耍酷”……这些行为,不仅违法,更是对生命的极端漠视。法律明确规定:年满16周岁方可骑行电动自行车,驾驶摩托车则需要驾驶证且需成年。
警方告诫:禁止违法骑行。改装易失控,超速难刹车,载人影响平衡,路上“炫技”极易引发严重交通事故,害人害己。未达年龄骑行、无证驾驶摩托车、非法改装、不遵守交规等行为,必将受到交警的依法查处。
暑假已过半。假期是成长的加油站,绝不是法律的“空白期”或安全的“试验田”。小顽皮”可能触碰“大法律”! 守住行为的边界,就是守护自己的未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