渑池县人民检察院:
近年来,渑池县人民检察院第三党支部以“韶光护未”党建品牌为引领,深耕未成年人保护工作,用实际行动诠释责任担当。
政治引领,点燃未检“红色引擎”。该党支部坚持“检察机关首先是政治机关”理念,将政治建设融入办案。在办理“侯某某等三人盗窃案”时,既依法办案,又注重教育挽救,该案获评“河南省检察机关未成年人犯罪轻刑案件优秀案件”;“王某某故意杀人案”也被评为“检护民生典型案例”。该党支部发挥“关键少数”带头作用,党支部书记刘娜娜带领团队打造“传帮带”成长链,其本人荣获全省优秀公诉人,党员杨靖艺成长为省市未检业务标兵,“韶光护未”团队获评“河南省第八届青少年维权岗”。
共建共享,织密未检“保护网络”。该党支部推动制定渑池县《全县建立罪错未成年人分级干预机制的实施意见》,对200余名罪错未成年人分类施策,融入红色教育帮教。11名“干警妈妈”结对帮扶留守女童,给予物资与心灵关怀。同时,该党支部联合公安、妇幼保健院等单位建立“一站式”关爱中心,提供司法保护到医疗救助的全方位服务。
主动作为,构建未检“守护矩阵”。该党支部创新法治宣传,通过检察开放日、线上直播“开学第一课”等形式,将法治教育融入校园。办理未成年人陈某某盗窃案时,定制“红色 + 法治 + 家庭”帮教课程,助33名附条件不起诉未成年人回归正途。2024年以来,制发“督促监护令”23份、社会治理检察建议1份,推动密切接触未成年人行业入职查询100余人次,协同“六大保护”守护未成年人未来。张中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