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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年02月06日 星期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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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市多部门联合
筑牢烟花爆竹“限放”安全防线
作者:    来源:中国三门峡网 - 黄河时报

  □本报记者 卢仙格

  春节临近,为保护生态环境,确保市民度过一个平安、清新的春节,三门峡市在2026年春节期间将继续实行烟花爆竹分区域、分时段差异化燃放政策,其中主城区为禁放区域,全域全时段禁止燃放烟花爆竹。

  春节期间,我市主城区全域全时段禁止燃放烟花爆竹

  据了解,我市2026年春节期间烟花爆竹管理延续2025年“限放”政策,三门峡市主城区(湖滨区、陕州区、市城乡一体化示范区、经济开发区和现代服务业开发区的城市建成区)为禁放区域,禁放区域内全域全时段禁止燃放烟花爆竹;禁放区以外区域为限放区,限放时间为2026年2月10日(农历乙巳年腊月二十三)0时至2026年3月3日(农历丙午年正月十五)24时。

  卢氏县、灵宝市、陕州区、渑池县均实行城市建成区禁放烟花爆竹。禁放区以外区域为限放区,限放时间为2026年2月10日(农历乙巳年腊月二十三)0时至2026年3月3日(农历丙午年正月十五)24时。2026年,义马市在全市行政区域内全域全时段禁止任何单位和个人生产、经营、储存、运输、邮寄、燃放烟花爆竹。

  我市多部门联合行动,强化禁燃禁放举措

  为了更好落实主城区烟花爆竹禁燃禁放政策,我市多部门联合采取多种措施,强化禁燃禁放举措。

  三门峡市城市管理局、市应急管理局、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市生态环境局、市公安局等多部门联动出击,形成强大合力,加大对非法生产、运输、储存、燃放烟花爆竹行为的打击力度,构建起全链条监管网络。通过定期巡查、突击检查、群众举报等方式,及时发现和查处违法违规行为。加强对烟花爆竹销售点的监管,严格审查销售资质,从源头上杜绝违规烟花爆竹流入市场。

  同时,我市各部门加大烟花爆竹禁放区域宣传力度。市委直属机关工委发出倡议,号召市直单位干部职工带头落实烟花爆竹禁放政策,以实际行动引领文明、安全、绿色的节日新风尚,共同守护“天鹅之城”的生态环境。倡议呼吁干部职工主动承担宣传责任,利用微信等线上平台,结合走访互动等线下场景,向家人、亲友和邻里宣传禁放政策,积极凝聚“不燃放、护蓝天”的文明共识。

  市教育局发布《共守燃放规定 共度祥和新春》致全市广大学生和家长的一封信,号召广大家长朋友和同学了解所在地烟花爆竹燃放规定,自觉遵守规定,不在禁放区域内购买、存储、燃放烟花爆竹,在非禁放区域内购买合法烟花爆竹,在规定时段内按照说明安全燃放,自觉做平安春节的“带头人”。

  违规燃放者

  或将被拘留或罚款

  在不允许燃放的区域进行燃放会有什么后果?记者了解到,《烟花爆竹安全管理条例》第四十二条第二款规定:“在禁止燃放烟花爆竹的时间、地点燃放烟花爆竹,或者以危害公共安全和人身、财产安全的方式燃放烟花爆竹的,由公安部门责令停止燃放,处100元以上500元以下的罚款;构成违反治安管理行为的,依法给予治安管理处罚。”

  烟花爆竹属于易燃易爆危险品,市市场监督管理局提醒广大消费者:燃放前认真阅读燃放说明,了解操作步骤、注意事项和禁止内容。选择空旷、平坦、无障碍的场地,远离山林、加油站、电网等危险区域。儿童燃放时须有家长陪同监护,教育儿童勿互相投掷嬉闹。非手持类烟花不得手持燃放;地面燃放类应放置平稳,插入式烟花须确保插牢。建议使用非明火火源点燃,身体远离产品;若说明中注明安全距离,点燃后应立即撤离至该距离以外。如遇烟花爆竹未燃、未响等异常,切勿立即靠近,应等待足够时间后再谨慎处理。燃放结束后确认火星全部熄灭,并清理残留物后方可离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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