义马市财政局:
近期,义马市财政局会同相关部门,根据财政部关于印发《道路交通事故社会救助基金会计核算办法》的通知要求,开展了系列工作。
本次工作针对2015年至2024年这十年间道路救助资金拨付与收回情况进行全面、系统的梳理。相关科室通过调阅历史记账凭证、核对银行流水、查阅相关档案资料等方式,对每一笔资金的来龙去脉进行了细致核对,准确核算出了截至2024年底的累计拨付总额、实际收回总额,明晰尚处于未收回状态的资金余额,数据精确到0.01元,同时形成了详细的未收回资金相关责任人名单,为后续催收和管理工作奠定了坚实的数据基础。
系统操作,规范“期初数”录入。根据新会计核算办法规定,为确保资金管理信息的连续性和可追溯性,相关科室在预算管理一体化系统中将已对账确认的截至2024年末的未收回资金总额,作为新会计年度的“期初数”准确录入系统,并根据受害人进行辅助核算,同时,将期末数动态反映为当前时点的未收回金额,实现了新旧会计政策的平稳衔接,以及未来资金变动情况的准确记录与监控。
下一步,该局将以此为契机,持续巩固核算成果,充分利用预算管理一体化系统的优势,实现对道路救助资金的全流程、信息化、常态化监管,切实保障道路交通事故受害人的合法权益。李聪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