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不慎,将河南宏江房地产开发有限责任公司开具给业主田小新(身份证号:411224197009040043)购买文明路16号院4号楼1单元903号住宅的维修基金票据(票号:7096903,金额5675元)、契税票据(票号:340960,金额:5657)遗失。
特声明作废
2025年10月22日